近期,国家医疗保障局通过连续发布多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解读辅导》,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特别是康复科与中医康复科领域的立项、管理与收费问题,提供了清晰、权威的操作指引。
1.康复科收费:紧扣“产出”,杜绝模糊
康复医学的持续健康发展,有赖于合理、透明的价格体系作为支撑。
首先,支付限制与计价单元得到精确界定。例如,针对“神经发育障碍康复训练(个体)”的年龄限制,解读明确指出该备注仅关乎“医保支付政策”,而不影响超龄儿童接受该项治疗的服务提供与自费收费。这厘清了支付政策与医疗服务提供之间的关系。在计价方面,康复训练严格以10分钟为加收单位,不足10分钟不得收费;同时,明确了“封顶线”的存在,即当日累计时长达到上限后,超时部分不再适用加收规定,这有效防止了无限制延长治疗时间进行收费的可能。
其次,严格区分“项目内涵”与“额外收费”。解读反复强调,康复治疗是一个连贯的过程,其核心环节的成本已包含在项目价格中。无论是康复治疗师制定个性化方案(非正式评定),还是在训练中使用常规设备、自制工具,其人力与物耗成本均被视为项目价格的组成部分,不得另行收费。特别是,将“康复设备”定义为达成治疗效果所需的常规器械,并明确指出“不应以模糊扩大设备范围为由进行收费”,这堵住了借高端设备之名乱收费的漏洞。
最后,强调项目独立性与收费禁止叠加。“同一计价时间段内不得与其他康复类项目叠加计费”的原则,以及明确同一患者同一天内不能同时收取同一项目的“个体”与“团体”训练费用,确保了收费与真实、单一的服务产出严格对应,避免了分解项目、重复收费。
2.中医康复科收费:尊重特色,统一规范
中医康复疗法具有独特的理论体系和操作技术,其收费规范需兼顾特色与统一。医保局的解答在肯定其价值的同时,也建立了清晰的收费框架。
一方面,打破了科室壁垒,坚持以服务本身定收费。解读明确,中医类价格项目可以在西医科室收费,关键在于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项目规定的“使用说明”、“服务产出”和“价格构成”。这体现了以服务行为而非科室名称为收费依据的现代管理理念,促进了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与中西医结合的实践。
另一方面,对中医特色项目的收费细节进行了细致梳理。
物耗包含原则:灸法所用的艾条、艾绒,推拿所用的介质等,明确作为“基本物耗”纳入项目价格,不得单独向患者收费。
按部位与按病种:中医推拿收费主要依据治疗部位,而非疾病数量。同时患有多部位疾病可分别计价,但治疗单一疾病涉及多部位时,则按主诊断部位收费。
技术价值体现:目前仅对部分对经验手法要求极高的针法项目,设立了基于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职称的技术加收项,体现了对高年资技术人员价值的认可,但范围控制严格。
项目映射与归并:对各地历史上存在的如“温针灸”、“热敏灸”等项目,依据其技术实质,分别明确映射归入“常规针法”或“悬空灸”等统一项目收费,推动了价格项目在全国范围内的规范统一。
操作区分与叠加规则:明确了“手法松解”与“中医推拿”、“普通电针”与“仪器针法”等易混淆概念间的区别与收费互斥关系;同时也明确了如“推拿、拔罐、灸法”等不同治疗手段可分别收费,但运用罐具进行推拿(走罐)时则只能收取一项,保证了收费的合理性与准确性。
综观系列解读,其传递出的核心导向非常明确:医疗服务收费必须严格对应清晰、可衡量的“服务产出”,任何将过程成本、通用物耗或分解操作进行重复、叠加收费的行为,均不被认可。
这对于医疗机构而言,意味着必须彻底转变粗放式的收费观念,深入理解每一项价格项目的内涵边界,将管理重心转移到提升服务内涵质量、优化成本结构上来。对于医保基金而言,有助于提高支付效率,确保基金用于购买真正有价值的医疗服务。对于患者而言,则能获得更加透明、合理的医疗费用账单,减少不明收费的困扰。
随着国家医疗保障局后续更多解读辅导内容的发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体系将日趋完善。医疗机构应积极组织学习,主动调整内部管理和收费行为,在合规的前提下,探索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共同推动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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