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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等级评审细则汇总,三级医院请查收!

2022年12月1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发布《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及其实施细则。对2020年版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及其实施细则进行了“更新式”修订,在保持标准主体内容不变的基础上,补充和更新了近两年来国家新发布的政策要求,并且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对部分通用术语和编码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随后,多个地区发布了地方三级医院等级评审标准。这篇文章,我们和您一起盘盘各地三级医院等级评审细则,如果您正在面临三级医院等级评审,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山东】

2023年2月,山东省卫健委印发《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山东省实施细则》,共设3个部分107节,647条监测指标及现场检查标准。

山东省评审得分实行千分制,第一部分前置要求为“一票否决”项,不设分值,第二部分权重占总得分60%,第三部分权重占总得分40%。

山东省评审细则按照章、节、条、款、项,逐条赋分,取消了a、b、c、d 等级评分;此外,相较国家标准调整比较大的就是将114-119条关于临床检验、病理医学影像,在国家细则的每一条每一款都融入了三部门的要求进行拆分,便于医院把握和落实。

【安徽省】

2023年7月,安徽省卫健委发布《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版)安徽省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公众征询意见。对比上一版,在保持主体框架和内容不变的基础上,分为3个部分123节,设置384条标准和监测指标。补充或更新了近2年来国家及当地新发布的政策要求等。整体框架均较原来增加了6节内容,主要是增设第二部分的监测数据,将国家新印发的质控指标吸纳进去。

【河北省】

2023年4月20日,河北省卫健委印发《河北省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3年版)》。此次细则的修订,旨在引导医院评审向日常监测、客观指标、现场检查以及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向转变。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前置要求,共3节25项监测指标,不设分值。第二部分医疗服务能力与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共5章85节507项监测指标,对客观指标进行定量评价,占综合分值权重的60%。第三部分现场检查,共3章24节185项541款,从医院功能与任务、临床服务质量与安全管理、医院管理三个维度设立评审标准,占综合分值权重的40%,每项由评审标准、概述、细则、评价内容及分值等5部分组成,用于对三级医院现场评价以及医院自我管理、自我评价和持续改进。

【湖南】

《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湖南省实施细则》,共分为3个部分107节,设置了794条标准和监测指标,实施细则适用于三级医院评审,二级医院可参照使用。

在第一部分“前置要求”中,湖南省2022年版在国家版3节25条的前置标准基础上,细化为5节30条。这些前置条款虽然不计分值,但都具有“一票否决权”,可见其重要性,对于评审医院来说需特别关注。在评审总体要求上,湖南省2022年版明确评审结果各等次分数要求,总分和第三部分得分需同时满足才能达标。

以上就是今天的分享,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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