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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医疗丨国家癌症医学中心设置标准

癌症已成为严重威胁我国居民健康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国家癌症中心发布的全国癌症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每分钟有7.5人被确诊为癌症。国务院发布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到2030年将实现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提高15%的智慧医疗战略目标,而恶性肿瘤的智慧医疗规范化诊治质控指标是其中极其重要的一环。

2020年5月8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工作的通知》中公布了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入选国家癌症中心。为进一步推动智慧医疗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引领医学科学发展和整体医疗服务能力提升, 11月3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 关于印发国家癌症医学中心设置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了国家癌症医学中心具体应满足哪些基本条件、应当具备哪些智慧医疗服务能力,以及教学和科研能力应达到怎样的水准等详细内容。其中也重点提及肿瘤病理技术、病理科设置、远程病理诊断等方面并作要求。

《通知》指出,国家癌症医学中心应当为三级甲等肿瘤专科医院或具备相应肿瘤专科能力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并满足智慧医疗肿瘤放射治疗基础雄厚和放射治疗设备配备齐全、肿瘤相关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3个等8项条件。

在医疗服务方面,要具备开展肿瘤诊疗主要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复杂疾病的智慧医疗诊断与治疗能力,主要涉及临床/技室置医技科室设置、疑难病种诊疗能力、核心技术、日间病房开展情况和肿瘤诊疗服务质量控制5个方面。

教学能力上,应当具备承担医学本科教育、硕士及博士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员工在职继续教育以及面向全国提供医、护、技、管全方位继续教育培训等教学工作的能力。

而在科学研究能力上,应当拥有高水准的专家、高起点的科研人才、重点科研部门、国家级课题,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并广泛开展国际合作。在临床研究、技术转化、技术辐射和管理中发挥示范作用,具有开展国际、国内多中心、大样本的临床研究的能力,在国际或国内取得科研成果并将科研成果转化为临床应用。

以下为《通知》原文。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癌症医学中心设置标准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21〕5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以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十三五”国家医学中心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规划》(国卫医发〔2017〕3号)及《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实施方案》(国卫办医函〔2019〕45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引领医学科学发展和整体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我委组织制定了《国家癌症医学中心设置标准》(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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